一、研習日期:102年8月28日(三)、8月30日(五)2天計16小時。
二、研習主題:「程序法之理論與實務」、「立法程序與技術」、「法學方法論—法釋論 」及「法學方法論—立法論」。
三、研習地點:本中心教學區2樓201教室。
四、研習對象:本府公務人員55人,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中高階層級公務人員。
(二)已完成地方公務人員法制能力研習班A、B、C模組課程者。
(三)對本進階行政法學課程有興趣之公務人員。
五、報名方式:請於102年8月14日(三)前進入e學中心網站(www.elearning.rad.gov.tw)-登入帳號密碼後-於「實體訓練專區」點選「實體課程報名作業」,輸入報名代碼「397000000A」報名。
六、本班報到日期、時間、地點等,將直接以E-Mail通知參訓者本人,同時副知其服務機關人事單位,線上報名時,務必確實填寫「本人電子信箱」及「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信箱」,以利作業(未正確輸入本人及服務機關人事單位電子信箱者,研習中心無法通知到訓,將影響參訓機會)。
七、參加研習學員應於開課前至「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網站(http://elearning.rad.gov.tw),先行閱讀「行政程序法案例解析」、「行政法規的適用方法論」、「地方立法實務解析」及「行政法規的解釋方法論」之數位課程,以利銜接實體課程。
八、研習學員取得D至E模組並完成數位課程時數認證者,將由地方行政研習中心與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共同具名核發「進階行政法學知能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