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體育組|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2年5月22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020
015904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為增強游泳師資人力,落實游泳教學與提升水中自
救能力及相關知識。
三、本次研習分為3場,請貴校擇一其中之研習,並需派一位
老師參加,旨揭計畫師資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新光國小:102年9月11-12日(週三、四)共計二天,
假新光國小游泳池舉行(如附件1)。
(二)梓官國中:102年9月24-25日(週二、三)共計二天,
假梓官國中游泳池及永安海訓場舉行(如附件2)。
(三)瑞祥高中:102年9月25-26日(週三、四)共計二天,
假瑞祥高中游泳池舉行(如附件3)。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請依各計畫柒、報名辦法。
五、研習期間給予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公假派代。
六、全程參與者,由各承辦學校核予12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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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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