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原住民身份學生或原住民單親家庭且設籍本市戶口二個月內之有效戶籍。 2.申請學業優秀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由原民會全市學校評選出成績最優50名,審訂得獎者。 (參考:上學期最低錄取標準80分) 3.申請特殊才藝組:操行在乙等(合併獎懲無警告)以上,個人單項才藝表演得獎於前六名內,或原住民相關母語及才藝比賽得獎於前三名內,需具有一年內(113.02.01-114.01.31)得獎獎狀影本, 由原民會全市評比20名,審訂得獎者。評比依全國>直轄市>學校分級 請同學下載附件報名表,務於校內規定時間送件進行校內初審,合格學校始送件 1.填妥完整之報名表(需請導師簽名) 2.註記學生原住民身份並設籍本市戶籍謄本(二個月內),或父母一方為原住民之單親家庭戶口名簿影本 3.113上學期成績單 4.特殊才藝組需提供最近一年內比賽相關證明獎狀影本 114.02.27前下載報名表填妥並檢附完整文件送至教務處郭老師處進行校內審件 原民會 07-7406511#503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辨法 三、申請文件 四、申請期限 五、才藝類報名資格可先確認
{{ $t('FEZ012') }}
{{ $t('FEZ003') }}2025-02-10
{{ $t('FEZ004') }}2025-02-21|
{{ $t('FEZ005')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