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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室守則 90.09.01
壹、主旨:
為營造佈置舒適、有秩序、有規律的課堂環境,並提高學習成效。
貳、辦法:
書 包:書包掛於書桌之右側邊上,書包帶橫跨桌面。
書 桌:放學後抽屜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垃圾雜物須丟棄)。
清掃用具:清掃用具放置於教室走廊或工具箱,相同工具疊在一起,分類
垃圾桶在最前端,其它依長短(或高矮)順序靠牆排列整齊。
抹 布:不可晾掛於教室牆壁,應張開掛置於個人座椅橫桿上。
門 :門開啟固定於地面小孔。室外課或全班離開教室時切記將門窗
關好上鎖。
窗 戶:窗戶開於正中央。下氣窗全開,上氣窗一律關閉。
講 桌:●講桌之桌面除點名簿、粉筆、簽名用筆外,隨時保持乾淨
,不要放置雜物。
學藝股長負責清理。
●抽屜存放教室日誌及點名簿,教室日誌由學藝股長負責填寫
,點名簿由班長負責。
下半段空間如有雜物、簿本等,須疊放工整。
黑 板:●教室前之黑板,每節下課由值日生擦拭,並將該節任課教師
所留下之碎粉筆收拾乾淨,存放於碎粉筆盒內,於該日下午
清掃時間,將其清掉。
●右邊書寫日期、值日生、通知事項等。
佈 告 欄:●前右佈告欄,為日間部公佈欄,張貼日校規定、宣導之文書
資料。前左佈告欄為補校佈告欄,張貼補校規定、宣導之文
書資料。上述之公佈欄由藝文股長負責,並隨時整理工整有
序。
●佈告欄在後方者比照佈置。
後 黑 板:●教室後之黑板,作學習進度、學習重點書寫等。(可繪製花
邊美化)
●錦旗、獎狀釘掛於後黑板木框上緣正中央並左右對齊。
班級園地:(後黑板兩邊)
●由藝文股長召集安排同學負責佈置。(用壁報紙類張貼覆蓋
,並繪製花邊等裝飾美化)。
●佈置內容如下(請經常更新):
(1) 作業(習作)。
(2) 優良作品揭示。
(3) 其他。
教室規則:
01. 學生聽到上課鐘後立刻進教室。
02. 教師進教室後由班長喊口令,全體同學起立致敬答禮後,始得坐下。
03. 下課時其禮節與前條同。
04. 教師授課時學生應專心聽講。
05. 上課時不得閱讀與本課不相關書籍。
06. 教室內不可大聲喧嘩。
07. 教室門窗上不可懸掛衣物及其它有礙觀瞻之物件。
08. 學生有問題應舉手請教老師。
09. 教室應隨時保持整潔乾淨。
10. 上課時非經老師允許,不得任意走出教室。
11. 校園內遇見師長應敬禮問好。
12. 愛護班級公物,如有破損送總務處維修。
※學習愛護自己、關懷別人、尊重團隊,作個受歡迎的好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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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8-04-08
{{ $t('FEZ014') }}20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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