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教室守則 90.09.01


壹、主旨:
     為營造佈置舒適、有秩序、有規律的課堂環境,並提高學習成效。


貳、辦法:
     書  包:書包掛於書桌之右側邊上,書包帶橫跨桌面。
     書  桌:放學後抽屜不得放置任何物品(垃圾雜物須丟棄)。
     清掃用具:清掃用具放置於教室走廊或工具箱,相同工具疊在一起,分類垃圾桶在最前端,

          其它依長短(或高矮)順序靠牆排列整齊。
     抹  布:不可晾掛於教室牆壁,應張開掛置於個人座椅橫桿上。
     門   :門開啟固定於地面小孔。室外課或全班離開教室時切記將門窗關好上鎖。
     窗  戶:窗戶開於正中央。下氣窗全開,上氣窗一律關閉。
     講  桌:●講桌之桌面除點名簿、粉筆、簽名用筆外,隨時保持乾淨,不要放置雜物。

           學藝股長負責清理。

          ●抽屜存放教室日誌及點名簿,教室日誌由學藝股長負責填寫,點名簿由班長負責。

           下半段空間如有雜物、簿本等,須疊放工整。
     黑  板:●教室前之黑板,每節下課由值日生擦拭,並將該節任課教師所留下之碎粉筆收拾乾淨,

           存放於碎粉筆盒內,於該日下午清掃時間,將其清掉。

          ●右邊書寫日期、值日生、通知事項等。
     佈  告  欄:●前右佈告欄,為日間部公佈欄,張貼日校規定、宣導之文書資料。前左佈告欄為補校佈告欄,

           張貼補校規定、宣導之文書資料。上述之公佈欄由藝文股長負責,並隨時整理工整有序。

          ●佈告欄在後方者比照佈置。
     後  黑  板:●教室後之黑板,作學習進度、學習重點書寫等。(可繪製花邊美化)

          ●錦旗、獎狀釘掛於後黑板木框上緣正中央並左右對齊。
     班級園地:(後黑板兩邊)
          ●由藝文股長召集安排同學負責佈置。(用壁報紙類張貼覆蓋,並繪製花邊等裝飾美化)。
          ●佈置內容如下(請經常更新):
           (1) 作業(習作)。
           (2) 優良作品揭示。
           (3) 其他。

教室規則:
     01. 學生聽到上課鐘後立刻進教室。
     02. 教師進教室後由班長喊口令,全體同學起立致敬答禮後,始得坐下。
     03. 下課時其禮節與前條同。
     04. 教師授課時學生應專心聽講。
     05. 上課時不得閱讀與本課不相關書籍。
     06. 教室內不可大聲喧嘩。
     07. 教室門窗上不可懸掛衣物及其它有礙觀瞻之物件。
     08. 學生有問題應舉手請教老師。
     09. 教室應隨時保持整潔乾淨。
     10. 上課時非經老師允許,不得任意走出教室。
     11. 校園內遇見師長應敬禮問好。
     12. 愛護班級公物,如有破損送總務處維修。

※學習愛護自己、關懷別人、尊重團隊,作個受歡迎的好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