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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本府辦理104151、104152「採購人員權益保障研習班(一)(二)」等2期次,請於104年5月5日前依說明二完成薦送報名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為強化採購人員法令知能,提升專業能力,爰針對採購工作特性規劃旨揭課程,解析採購爭議問題處理機制,深化採購人員法學素養,進而保障自我權益。本研習班課程規劃如次:
(一)研習對象: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採購主管或承辦人員,每期共計100名。報名人數如超過100名者,須經抽籤,實際參訓人員以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調訓公文為主。
(二)研習時間:本研習班分2期辦理,請擇一參加,第1期訂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9時至16時30分,第2期訂於104年5月27日(星期三)9時至16時30分。
(三)研習地點: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二、本研習班報名方式:請進入本府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網站首頁(http://csdi.kcg.gov.tw/),點選「104151、104152『採購人員權益保障研習班(一)(二)』(點選班期訊息/班期名稱/機關薦送/輸入單位代碼/班期密碼「104151a、104152a」/輸入參訓者身分證字號及相關基本資料/確定報名)」。
三、檢附104151、 104152「採購人員權益保障研習班」課程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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