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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97年 幹事 甄選簡章
一、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暨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施行細則辦理。
二、 甄選人員:
幹事 一般行政職系 A150050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工作內容:辦理總務處事務組業務(含採購實務、財產管理、資訊上傳及其他交辦事
項)。
四、應徵條件:(均需具備)
(一)具一般行政職系或相關職系經銓敘有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五、報名日期:自97年4月10日至
六、報名方式:
(一)填寫報名表並黏貼最近3個月內半身脫帽2吋照片。報名表請至下列網站下載使用:
1. 本校網站http://www.hcvs.kh.edu.tw。
2.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wwwedu.kh.edu.tw(點選教職員甄選公告)
3.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http://w4.kcg.gov.tw/~kpd/(點選徵才佈告/公務人員外補職缺) (二)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身分證、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審
函、 96年年終考績通知書、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全民英檢證書(無者免附)
等;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三)一律採通訊報名,寄至本校人事室(郵遞區號81349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1號),
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幹事」。
七、甄選及公告:
(一)甄選日期:
室報到)。
(二)甄選方式:面試及電腦實務(Excel)操作。
(三)甄選地點:本校家長會辦公室
(四)公告日期:
八、注意事項:
(一)審查合格人員,由本校電話通知面試,並公告於本校網站,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
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
知及退件。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三)聯絡人:人事室
九、簡章經本校甄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公告,修改時亦同。
十、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
(報名表可至本校網站下載http://www.hcvs.kh.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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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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