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本土教育人才
培育計畫」分區成果展計畫1份,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參
加,並本權責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3年10月22日
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5264號函辦理。
二、檢附國教署函及「112 學年度本土教育人才培育計畫」分
區成果展計畫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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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1-06
{{ $t('FEZ014') }}2024-12-06|
{{ $t('FEZ004') }}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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