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國教署113年8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5404158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含附設進修部)配合校務行政系統廠商,逐步導入系統密碼管理原則,說明如次:
(一)使用者密碼長度設定至少8碼,管理者密碼設定至少12
碼。
(二)密碼内容複雜度之設定,至少符合下列4項要求中之3
項:
1、內含大寫英文字母。
2、內含小寫英文字母。
3、內含阿拉伯數字。
4、內含特殊符號。
(三)密碼最短使用期限為1日,最長使用期限為90日;逾期未變更者,應暫停其登入系統權限。
(四)密碼變更時不得使用與前3次相同的密碼。
(五)停用畢業生使用系統權限。
(六)帳號登入失敗達5次後,系統自動鎖定帳號時間至少15分鐘,該帳號不得繼續嘗試登入。
(七)定期辦理帳號清查作業,停用超過6個月未登入之帳號。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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