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檢送「藝術生活科課綱專業推動【流行音樂與創意產業】全國教師研習」實施計劃乙份,請貴校鼓勵相關領域教師報名,並惠予參加教師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地點:共三場,詳見實施計劃。
三、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
{{ $t('FEZ003')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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