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本市女童軍會112年12月11日高市女童(芬)字第58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為推展女童軍運動,提昇各校團服務員帶動童軍學習興趣之專業知能。
三、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活動日期及時間:113年1月14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2時。
(二)參加對象:各級女童軍團長、服務員及本市女童軍會理監事,預計60人。
(三)活動地點:本市陽明國中。
四、本活動之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公假登記,於活動結束後2年內覈實補休(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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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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