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市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112年8月4日高市環局衛字第11237341100號函辦理。
二、旨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源頭減量及減塑政策,本市飲料店自今(112)年7月1日起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倘學校舉辦活動(市集),而有攤商販售現場調製之飲料時,請避免使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另請宣導及鼓勵教職員工及學生自備環保杯前往消費。
三、另為響應旨揭活動,環保局推出「自備環保杯雄優惠系列活動」,詳情請參閱附件圖卡及環保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s://ksepb.kcg.gov.tw/EPBusiness/BusinessC/onceoffseries.htm)。
{{ $t('FEZ003') }}2023-08-10
{{ $t('FEZ014') }}2023-09-09|
{{ $t('FEZ004') }}2023-08-10|
{{ $t('FEZ005')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