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電機與電子群科中心111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各單位推薦之教師名單,於112年5月17日提「教育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電機與電子群科中心111學年第三次委員會議」甄審通過,名單如受文者正本。
三、日期:112年6月2日(星期五)及6月9日(星期五),計2天。
四、地點:集思臺中新烏日會議中心(臺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近高鐵臺中站)。
(一)第一天:6月2日於富蘭克林廳(401會議室)。
(二)第二天:6月9日於瓦特聽(301會議室)。
五、本活動限通過甄審之教師參加,請師長以本函為據辦理公(差)假事宜,本次活動不安排接駁車及住宿。
六、交通補助:
(一)學員交通距離研習地點30公里以上時,往返之交通費由本群科中心依規定補助支應;原則上依大眾交通工具費用計算,請準備本人帳戶,當日將提供領據供填寫,於活動後再辦理匯款。
(二)可補助高鐵交通費。若前一天住宿,則不補助高鐵交通費,並請索取收據或發票。單據統一編號及抬頭,請開立如下:
1、統一編號:52010303。
2、抬頭: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三)外島師長搭乘飛機、船舶時,請檢附票據。
七、聯絡人:04-22613158分機6601,cavtccavtc@gmail.com洽陳雅棻小姐或陳鈞林先生。
{{ $t('FEZ003')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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