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5497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參加對象為全國各國小、國中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詳細資訊請詳參附件說明,請學校鼓勵教師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
三、本案倘有疑義請洽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小組劉小姐,聯絡電話:02-87726020分機14/0973-54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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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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