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12年2月21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231587100號函辦理。
二、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社區間持續有流感、水痘、病毒性腸胃炎、腸病毒等疫情發生,且適逢校園開學學生返校上課,疫情傳播風險增加,爰請加強落實以下防治措施,以防範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
(一)請針對發燒、嘔吐及腹瀉個案提高警覺並加強監控,落實群聚通報時效性,如發現符合通報條件者,應依「高雄市學校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高雄市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安親班)及樂齡學習單位類流感、腹瀉及水痘群聚通報規定」、「腸病毒通報及停課規定」公告、「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如附件一至四)辦理,於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配合疫情調
{{ $t('FEZ003')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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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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