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111年11月7日高市衛疾管字第11141431500號函辦理。
二、本修訂版係為符合疾病現況及因應COVID-19與流感共同流行之可能,將實驗室診斷方法與流感病毒鑑定及操作程序整併,並於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建議,加強說明用藥係以醫師臨床判斷為依據非以流感快篩結果及增加流感與SARS-CoV-2共同流行時之臨床檢測和治療建議,另防治措施新增發病個案無法佩戴口罩時之呼吸道衛生措施,以及隔離動線管理建議等管制措施相關文字說明。
三、旨揭工作手冊已置放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區/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另疾病管制署將視實際防疫需要,不定期修正公布,請貴校隨時上網瀏覽或下載運用。
{{ $t('FEZ003')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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