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有關本局與晶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辦理「iPad學習載具教育訓練」案,因故更正部分課程之地點,請各校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局111年8月23日高市教資字第11136195300號函(諒達)。
二、旨揭課程修正如下:
(一)「Jamf Pro 裝置管理平台基礎入門」及「Jamf Pro 裝置管理平台進階實務」:改採線上研習方式,會議連結另行通知報名教師。
(二)「iPad 操作全攻略─基礎操作」:為實體研習,研習地點及課程代碼已修正,5場研習內容相同,請擇一報名。請有意願參與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原本已報名者,亦須重新報名。
三、參加旨揭假日研習之教師,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其公(差)假登記,請於活動後一年內,以課務自理方式補休完畢。
四、檢附「Apple iPad學習載具教育訓練系列課程表(更正版)」1份。
五、倘有研習疑義請逕洽各場次承辦學校,詳如附件課程表。
{{ $t('FEZ003')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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