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1年7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4733號函辦理。
二、「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111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
三、本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報名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111學年度已有學生選習臺灣手語課程,且未有臺灣手語教師之學校優先薦派,請學校配合薦派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培訓,並以可授課之教師為主,以維護學生選習課程權益。
2、各校以薦派1人為原則。
(二)本市分配名額:2班計56名。
(三)報名及課程規劃方式:
1、各校薦派名單請於111年7月15日(星期五)前函報計畫報名表件至本局,另報名表件電子檔請寄至本局承辦人之電子信箱(powei3077@gmail.com);逾期、未附相關報名表件者,恕不受理。
2、培訓時間、地點:
(1)時間:111年8月至112年1月。
(2)地點:實體課程地點安排於適當地點辦理,並得視實際狀況或疫情因素調整為線上課程。
3、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老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四、對於培訓事宜如有疑問,請逕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電話:(05)2263411分機2430、2431、2433及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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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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