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有關本市歷史博物館與本局共同辦理「雕光見影-111年全國皮影戲及創意影戲創作暨表演比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111年3月23日高市博公字第111700791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分為創作比賽及表演比賽,比賽時間及地點分述如下(報名方式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創作比賽(高雄市皮影戲館場):
1、刻偶(紙)比賽:111年9月27日(星期二)或1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視報名狀況安排日期)。
2、刻偶(皮)及其他類材質比賽:
(1)國中及國小組:111年9月29日(星期四)至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
(2)社會青年及高中職組:111年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2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表演比賽:
1、彩排時間:111年10月5日(星期三)至10月6日(星期四),假本市皮影戲館辦理。
2、比賽時間: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至10月14日(星期五)假本市皮影戲館辦理。
3、頒獎典禮:111年10月29日(星期六),假岡山文化中心演講廳辦理,如因應肺炎疫情取消,則另行通知。
三、本局同意參賽相關人員平日給予公假派代(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其額度如下;假日則給予覈實一年內補休(課務自理):
(一)領隊會議:每校1人。
(二)創作比賽:每5位參加學生由1位指導老師帶隊(含相關行政人員),每隊至多3人。
(三)表演比賽:彩排每團隊2人、正式比賽每團隊2人。
四、依據實施計畫「獎勵辦法」規定:凡獲得優勝之學校或個人,除校長須報局核備外,各校得依據競賽計畫及獲獎之獎狀辦理敘獎事宜。
五、檢送111年創作比賽實施計畫、111年表演比賽實施計畫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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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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