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說明:
一、依據資策會111年1月14日資數字第1110000107號函辦理。
二、原定旨揭成果展辦理日期為111年1月25日(星期二),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1月9日至1月24日全國維持二級警戒,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擬延期辦理,並擇期通知。
{{ $t('FEZ003') }}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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