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高雄市適性轉學實施計畫如附件
旨揭計畫實施原則:
1.「大學繁星推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規定報名資格需全程就讀同一 學校,凡參加適性轉錄取生不得參加前述之推薦甄選。
2.以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完全免試、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不得申請。
3.學生因獎懲規定而須轉換環境者,不得申請。
4.學生因生活適應緣由申請者,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 14條規定辦理。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適性轉學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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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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