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t('FEZ002') }}實習處|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交通局109年9月2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05110100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09年9月28日起生效,原高雄市政府109年6月10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39959900號公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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