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實習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109年5月6日新北客園字第1090809411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10年度展覽收件截止日延長至109年6月15日(以郵戳為憑),展覽相關申請文件請依附件或至園區網站(http://www.hakka.ntp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研究典藏組(02)2672-9996分機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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