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有關教師參加本土語言能力認證與本局辦理親師生本土語言認證輔導研習場次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二、請鼓勵貴校師生踴躍報考教育部「109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客家委員會「109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若考試期程適逢假日,參加應考教師可於成績公布後依「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要點」,援例以成績單為憑,登記課務自理補假一日。
三、另為強化本市親師生本土語言能力,提升閩、客、原語言能力認證通過人數,本局業規劃於109年度上半年開辦本土語言認證輔導研習,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參與者核予課務自理公假登記,相關場次班別及開課代碼如附件說明,請協助公告相關資訊。
四、上開研習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詳見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資訊及承辦學校網頁公告,錄取者請珍惜研習機會全程參與,避免無故缺席。
{{ $t('FEZ003') }}2020-04-20
{{ $t('FEZ014')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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