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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青工商圖書館開放民眾利用活動內容
一、主辦單位: 海青工商圖書館
二、實施目的:
1、帶動閱讀風氣,營造便利借還書環境,邁向學習社會。
2、兼顧學生學習、教師成長與社區發展需求,發揮圖書館教育功能。
3、增進學校與社區互動關係,有效整合校內外各種資源並與社區共享,加
強服務社區民眾。
三、實施對象: 年滿 18 歲之民眾。
四、申請借閱證:請欲利用圖書館的 民眾攜帶身分證及一吋照片 1 張,到本校圖書館辦理借閱證,憑借閱證進入圖書館及外借書籍。限本人親自辦理。
五、 圖書館利用規則:
1、請憑『借閱證』進入圖書館。
2、各館藏類別及開放情形如下表:
館藏類別 |
開放情形 |
借閱期限 |
圖書、逾期期刊 |
可外借,最多 3 本。 |
3 週。 |
當期期刊、報紙 VCD、DVD等視聽館藏 |
恕不外借,僅供館內參閱。 |
無 |
3、『借閱證』請勿轉交他人使用,若經發現有此情事,則凍結圖書館利用
權 3 個月。
4、外借圖書、 過期期刊須於期限內歸還,每逾期 1 天,則凍結圖書館利用權3天,圖書館仍持續催書促還。
5、圖書館藏及設備若有損毀或遺失,須依規定賠償。
六、開放時間: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 8:30~11:30,下午 2:00~4:30,晚上 5:30~8:00。
七、排行榜及獎勵:
於 96 年 8 月 1 日統計至 96 年 12 月 21 日止,進館次數前 3 名或借閱冊數前 3 名者,可獲贈圖書禮券,第一名 2000 元,第二名 1500 元,第三名 1000 元。
八、其他注意事項:
1、館藏外借數量及期限,圖書館得依實施後視情形增減之。
2、 民眾進入校園,請 以圖書館利用為活動範圍,不要進入教學活動區(教室、走廊、操場等)。
3、其他未註明事項,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 $t('FEZ003') }}201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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