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度各級學校「網路戀珍情」競賽
實施計畫
一、依 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03月21日「高雄市102年度上半年各級學校資訊教育競賽工作會議」決議辦理。
二、主 旨:資訊科技已融入於生活中的各項事物,藉由資訊科技之傳播優勢,以照片或影片將存在於生活中的感人故事呈現出來,期能激發學生創作能力,並了解資訊科技之應用。
三、說 明:
(一)個人或團體在家庭、學校、生活中,曾發生許多令人懷念的美好時刻與
令人感動的事物。本活動意欲鼓勵師生,將這些過程以數位方式記錄下
來,內容可為文字、圖片、影片,希望能藉由網路之傳播優勢,分享這
些令人感動的故事;得獎作品將收錄於高雄市資訊教育芬芳錄中,與社
會大眾分享。作品內容分為以下三個主題:
1.高中職組-堅持的力量:記錄努力不懈堅持到底的感人故事。
2.國 中 組-知福惜福幸福:記錄因知福惜福而得到的幸福故事。
3.國 小 組-校園寫真集:記錄校園中的令人感動的人事物。
高中職及國中組取材不限於校園內,唯創作者與被記錄的人事物需有實際之訪談,勿只使用文本收集之資料呈現。
(二)所用素材之版權如非參賽者所有,請事先徵求所有權人同意參賽者在本競賽中使用,以免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規定,並於作品內註明原所有權。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六、參加對象: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下各級學校學生。
七、參賽組別:
(一)高中職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學生2-5人組隊參賽。
(二)國 中 組:公私立國中學校學生2-5人組隊參賽。
(三)國 小 組:公私立國小學生2-5人組隊參賽。
八、參賽說明: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2年04月26日(週五)下午5時止,於高雄市樹德家商網站報名,網址http://www.shute.kh.edu.tw“競賽報名/成績公告/資料下載“項下。
【歷屆作品請參閱(http://www.shute.kh.edu.tw/~garden)。】
(二)作品繳交期限:請於102年05月16日(週四)前,將參賽作品燒製成光碟後,以公文交換、或郵寄(高雄市80781三民區建興路116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樹德家商電腦中心;作品光碟之正面,請用油性簽字筆書寫上學校名稱、連絡人姓名及電話、報名編號等資訊,光碟中可燒錄多組參賽作品,請以報名編號為資料夾名稱,作品總大小以40MB為限,若超過此一限制則不予評分,請參賽隊伍注意(相關規定請詳閱第十條作品規格之說明)!
(三)各級學校報名隊數不超過20組,如超過20隊請由學校單位先行進行初選。
(四)各校需指定一名報名承辦人,報名承辦人以密碼“102shute”進入報名系統後,可設定個人密碼及基本資料。
(五)因故事呈現、心得感想、作品內容為本比賽重點,所以學生具備電腦文書之能力即可參賽,請各校周知所屬學生並鼓勵組隊參加,並非一定要選手型的學生才能參加。
(六)學生參賽隊伍得聘一位指導老師,對內容及呈現結構加以指導。
(七)得獎作品需填寫附件一之內容,請於領獎前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或親送至樹德家商電腦中心。
九、評審日期:102年05月27日~102年06月28日。
十、作品規格:(請詳細閱讀並配合相關規定)
(一)所使用之電子檔格式不拘,只要能在網路瀏覽器閱讀即可,如網頁、文書檔(需經編排)、簡報格式、影片(.avi/.flv/.mp4…等格式,長度以不超過5分鐘為限)…等。
(二)請勿在作品內容中呈現學校名稱(如呈現校名將酌予扣分),且作品最主要之檔案名稱以index為名(例如:index.doc或index.htm、index.ppt、index.avi、…等等),並請勿同時上傳兩個以上以index為名的檔案。
(三)每件作品(作品總大小以40MB為限,超過則不予評分)之寫作方式、長短不拘,參加隊伍自行調配文字、相片之數量或影片之長度(以不超過5分鐘為限)。
十一、評審標準:
(一)第一階段以下列標準評選:
1.文字及圖片/影片內容50%。
2.美工及版面30%。
3.結構20%。
(二)各組由第一階段成績錄取前10-12隊參加第二階段評選(日期及時間另行通知)。
(三)第二階段評選採簡報方式進行,每隊報告10分鐘,評審提問及回答6分鐘,換場時間4分鐘。
(四)第二階段評審項目為:主題內容介紹、創作過程、學習內涵、作品貢獻度、現場表達之綜合成績。
(五)總成績為:第一階段成績*60%+第二階段成績*40%。
十二、獎勵:
(一)特優:各組錄取3-5名,圖書文具禮券800元,每人得獎狀乙紙。
(二)優等:各組錄取3-5名,圖書文具禮券500元,每人得獎狀乙紙。
(三)甲等:各組錄取4-6名,每人得獎狀乙紙。
(四)佳作:以各組繳件數量10%~15% 錄取,每人得獎狀乙紙。
(五)參加第二階段名額及特優、優等、甲等錄取名額可經由評審團向主
辦單位提出說明,並經同意後可作適度之名額調配(以2名為限)。
(六)指導老師及得獎人員由各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
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七)得獎作品,需於領獎前填寫作品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一),以利作品
之分享。
十三、經費來源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資訊競賽相關經費下支應。
十四、附註:
(一) 比賽完畢,將彙整作品集中於高雄市教學資源分享網站,以提供教
師教學之用,造福學子,經驗交流提昇教學品質。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查屬實者,追回原發給之獎狀、圖書文具禮券。
(三)曾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舉辦之資訊教育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再參與比賽,參賽亦不予評審。
十五、承辦本活動之人員克盡職責圓滿完成任務者,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敘獎,以資鼓勵。
十六、本計畫陳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需要修正之,並於報名網站公布之,不另行發文通知。
附件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度各級學校「網路戀珍情」競賽
作品授權同意書
茲同意無償授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將本人參加「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度各級學校『網路戀珍情』競賽」作品,永久典藏展示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指定網站,且為推廣資訊教育之目的,得進行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網路、數位光碟公開傳播、轉授權給學校師生下載,應用於教學活動中。
授權作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2年度各級學校「網路戀珍情」競賽參賽作品
作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聲明並保證為上述網站作品之共同著作財產權人,有權為本同意之各項授權。且上述授權網站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本同意書為專屬利用授權,本人對上述授權作品仍擁有原始著作權。
立同意書人: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學生/家長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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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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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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