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230
{{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人事處 二、上開會議內容略述如下: (一)自 (二)為提前發揮刺激消費之改進效益,並減少部分公務人員無法請休假刷卡消費之情形,提前取消「異地隔夜」消費限制,自本(97)年10月1日起實施;至「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改發國民旅遊卡持用作業規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相關函釋及「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有關隔夜異地消費限制部分,自本(97)年10月1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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