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115 學年度第2 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期程,請學校協助公告周知並依實施期程辦理。
三、有關申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國三學生申請高一第1 學期者,倘規劃與學校合作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及合作計畫申請及審查作業」,自115 學年度起之辦理程序,請詳閱附件「高雄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流程及注意事項」相關作業說明。如有疑義,請逕洽本局高中職教育科陳老師,電話:07-7995678轉3024。
四、檢附「高雄市115 學年度第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流程及注意事項」,或請至高雄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資訊管理系統(https://nee.kh.edu. tw/)公佈欄處下載。
五、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民族國小鄭老師或陳老師,電話: 07-3860526轉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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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10-20
{{ $t('FEZ014') }}2026-11-19|
{{ $t('FEZ004')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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