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本校「114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進修
教師於民國114年7月至115年7月寒、暑假及平日進修期
間,請各校准予公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學分班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4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1107號、教育部114年6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
1142601125N號函辦理。參加對象為參與國教署雙語教學計
畫之學校教師,以及參與縣市自辦雙語教學相關計畫之學
校教師。另外,為利教育資源有效利用,尚有餘額由本校
自行招收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
二、為維課程品質及教學成效,本班訂有出缺席規定:第一階
段課程請假不得高於9小時(至少出席45小時);第二階段
課程請假不得高於6小時(至少出席30小時);第三階段課
程請假不得高於6小時(至少出席30小時);第三階段課程
請假不得高於3 小時(至少出席15小時),且通過教學評
量項目。缺課超過規定或成績不及格者,恕不發給相關證明。請各校准予進修教師公假,檢附旨揭學分班學員名冊
及課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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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1-13
{{ $t('FEZ014') }}2026-02-12|
{{ $t('FEZ004') }}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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