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為增進教師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規劃辦
理115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
貴校至資訊服務入口網進行表單填報(表單:16122)有
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名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26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3743號暨
《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
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
「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
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規
劃。
二、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
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
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
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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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2-30
{{ $t('FEZ014') }}2026-01-29|
{{ $t('FEZ004')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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