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230
{{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查證作業要點」,業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中華民國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號令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04年7月2日公地保字第10411602121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項函、發布令影本、條文、總說明、逐點說明及相關附件各1份。
{{ $t('FEZ012') }}
{{ $t('FEZ003') }}2015-07-16
{{ $t('FEZ014') }}2015-07-27|
{{ $t('FEZ005')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