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230
{{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有關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半日,其課務及職務之處理一案,請各校自即日起依說明內容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規定辦理。
二、本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請假半日,除依前項規定外,並請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專任教師:聘請校內或校外教師代課,依實際授課時數計發鐘點費。
(二)教師兼導師:採課務及導師職務分開處理原則
1、課務部分,由校內或校外教師代課,依實際授課時數計發鐘點費。
2、導師職務部分,由校內教師代理為原則,並於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支給半日導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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