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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教師原已申請產前假與部分娩假得否於該部100年4月28日臺人(二)字第1000051942B號函釋後變更為病假一案,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23日臺人(二)字第100008222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函文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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