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一)已發放正式開課通知在教務處班級櫃給所有選課學生。
請同學務必確認自己選課的上課班級和上課日期。
※3/16對帳後,會移除未繳費名單。
如未繳費但確實想參加重補修,請於3/12(四)前持繳費單盡快到「總務處出納組」完成繳費。(請自備零錢)
參加 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期中】重補修同學 注意事項:
- 本期重補修自 115年 3 月 14 日 (六 )起陸續開課,上課日期請參閱開課一覽表(背面),第一次上課務必到課確認老師上課的評分標準與要求。
- 同學務必攜帶上課課本,上課態度、教室整潔維護將會列入成績評量重要因素,須著學校校服、運動服到校。
- 請同學務必確認上課課程是否與自己選課符合,以免影響同學權益。
- 老師成績考查項目及比例,可含作業、上課勤惰、情意、出缺席、服從態度、教室清潔維護及幹部表現等項目,請協助於每次上課結束時將教室垃圾清除完畢,維持教室整潔。
- 學生請假單,請到教務處領取請假單填寫,不用購買合作社的請假單。請務必「事先」向任課老師完成請假,以避免造成「曠課六分之一 零分」的遺憾(詳見第8、9點)。
-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參加重補修後成績及格之科目,授予學分。
- 重補修課程早上上課時間為 8:00 - 11:50 ( 四節 ),下午上課時間 1:20 - 5:10 ( 四節 ) 。
- 若事假及曠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上課總節數三分之一(含)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 若曠課節數達該科目上課總節數六分之一(含)者,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算。
- 事假需事前向任課教師請假並完成手續,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假。
病假不論時數多寡需備醫院或診所證明文件,一週內向任課教師請假並完成手續。
(請假單需經家長簽名→任課教師簽名→交教務處課務組;假單請到教務處領取)。
- 遲到 10 分鐘者,列入遲到一次,遲到二次以曠課一次計算。
重補修上課時數不多,請同學勿隨意請假,以免影響學習。【有疑問可加 114海青工商重補修 LINE社群 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