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設籍新竹縣現籍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未受公費或其它獎助學金者。 2.學期及體育成績平均80以上且無任一科目不及格。 請同學自行詳閱申請辦法後填妥附件於校內規定時間送件進行校內初審,合格後學校送件 115.10.20前下載報名表填妥並檢附完整文件送至教務處進行校內審查 新竹縣政府 陳小姐 03-5427974#104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辨法及文件 三、申請期限 四、申請資格可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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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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