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1.就讀於體育班等非職業類科之同學並具有115年各地區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證明者.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證明者(包含:失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身障家長、單親、父母因故無法負擔家庭生計者)。3.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持有導師書面推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4.學業成績70分以上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紀錄者 三、申請期限115.03.30前填妥並檢附完整文件送至教務處進行校內審查
一、申請資格
1.就讀於體育班等非職業類科之同學並具有115年各地區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之證明者.
2.持有相關機構核發證明者(包含:失親,父或母亡故、隔代教養、身障家長、單親、父母因故無法負擔家庭生計者)。
3.家庭變故(父母因故無法履行扶養責任或家庭遭受特殊變故)持有導師書面推薦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者.
4.學業成績70分以上在校期間無記過處分紀錄者
三、申請期限
115.03.30前填妥並檢附完整文件送至教務處進行校內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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