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名稱: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戶學生助學金(03/11申請截止)
(1)身分限制:(高一、高二、高三)低收入學生。
(2)成績限制:
(高一、高二、高三)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業平均60分,無記過。
(3)申請日期:115.02.23~115.03.11
(4)申請方式:
1.教務處註冊組統一篩選符合申請資格學生(依115.02.25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之低收名單)並通知學生至教務處填寫申請表。
2..未於註冊繳費單註記身份為低收入戶之同學並已取得低收證明或已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或申復低收者請自行於03月11日
前至教務處提出申請
{{ $t('FEZ003') }}2026-02-23
{{ $t('FEZ014') }}2026-03-25|
{{ $t('FEZ004')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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