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t('FEZ002') }}教務處|
發布者:
一、申請資格
1.學生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且未享受公費及其它政府獎學金者。
2.前一學期各項平均80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抵免後無懲處紀錄
二、申請辨法及文件
請同學至教務處填妥申請表並備妥相關文件
三、申請期限
114.10.01前檢附完整文件送至教務處進行校內審查無誤後送件
四、申請資格可先確認
請先詳閱附件申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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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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