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1.設籍南投縣現籍六個月以上在學清寒學生。 2.高中學期平均80以上(高一上不能申請),未享有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申請辨法及文件 請同學參考附件辨法並下載報名表,務於校內規定時間送件進行校內初審,合格後學校送件 三、申請期限 114.09.25前下載報名表填妥並檢附完整文件送至教務處進行校內審查 四、申請資格請先確認 南投縣 魯先生049-2222106#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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