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1.設籍臺中市現籍六個月以上且為現行高職具低收中低等相關清寒證明的學生。 2.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一科不及格。 請同學參填妥附件報名表及導師證明,並備妥相關證明,於校內規定時間送件進行校內初審,合格後學校才會送件 114.02.27前 臺中市教育局 陳老師 22289111#55151一、申請資格 二、申請辨法及文件 三、申請期限 四、申請資格可先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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