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1:高中修業年限5年,未畢業且學號1開頭,高中學籍有效至115-2
說明2:高中修業年限5年,未畢業且重讀1次,高中學籍有效至114-2
說明1:高中修業年限5年,未畢業且學號1開頭,高中學籍有效至115-2
說明2:高中修業年限5年,未畢業且重讀1次,高中學籍有效至114-2
說明3:114學年度第1學期,有意返校參加「教務處假日重補修」或「高四生延修課程」的學生
請導師協助通知該生
114年8月25日上午11點前(8/25下午台電更換設備,全校停電)
或114年8月27日~114年8月29日 上午8點~11點
至教務處詢問重補修課程規劃老師(林老師)分機341
說明4:已辦理修業證明書者(滿120學分)
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返校參加重補修取得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