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檢送「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第1次補測合格名單」1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l110176155號函辦理。
二、查旨揭名單已完成臺灣手語培訓課程並通過訓後測驗,可教授臺灣手語課程,國教署將於近日內核發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
{{ $t('FEZ003')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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