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有關教育部辦理「111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之跨校共學輔導小組諮詢輔導會議,請貴校轉知所屬共學輔導員及初任教師,並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110097576N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來文、「111學年度共學輔導小組分配名單」及「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各1份供參,另倘共學輔導小組分配名單因故有所調整時,將以共學輔導員通知為準。
{{ $t('FEZ003') }}2022-10-11
{{ $t('FEZ014') }}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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