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高雄市游泳與自救能力師資培訓計畫
一、參加人員資格:
(一)各國小非體育相關科系畢業且任教擉|課者,包含:
1. 99-101學年度任教體育課之非體育專業專長教師。
2.因學校課務安排,需要導師(非體育相關科系畢業)教授體育課者。
3.任教體|課之非體育專業專長教師,99年未參加過體育教 師增能研習。
(二)三級桯磟I游泳教學之體育教師。
(三)三級學校游泳學會率低於50%之學校教v。
(四)其他擔任游泳教學或對游泳教學有興趣之中小學教師。
三、活動暾薑峖a點:100年9月17-18日,假高雄市立高雄高工游泳池舉行。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月8日下午4:00止。
五、報名方式:請參加教師逕自上「全穇衩v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登入即可。
六、研習當日核予公假1.5天,因逢星期六、日參加人員准予於半年內補休(課務自理),全{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