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衛生組|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高市教五字第0980002418號辦理。
二、加強學校師生及家長對流行性感冒防治正確需知。
三、加強校園流行性感冒通報體系,及對疑似群聚感染立即通報衛生單位(教育局軍訓室及五科)。
四、若各校於一週內同一班級有學生發生群聚感染現象(五名以上),請導師確實填寫通報表(如附件),並告知衛生組、生輔組及健康中心,以便確實掌握疫情,通報各校所在地衛生所查證。
{{ $t('FEZ012') }}
{{ $t('FEZ003') }}2009-01-21
{{ $t('FEZ014') }}2009-02-21|
{{ $t('FEZ005')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