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名單為115年4月24日統計高三缺課達四分之一預警名單(已包含缺課達三分之一名單)。
二、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三、如有缺曠節數相關疑問,請至學務處生輔組查詢,其它問題請洽註冊組。
四、高三畢業日前也會再計算,若原已有分數之科目,會因為缺課達1/3而由系統直接設定0分,導致無法取得學分,如此可能會造成無法順利畢業或不能領取畢業獎項,請高三同學特別留意統測後的請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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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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