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官室|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115年6月12日高市民政兵字第11570607200
號函辦理。
二、現行兵役宣導集中於19歲役齡後男子,鑒於中學階段青少
年與家長對兵役相關規定接觸有限而常有誤解,以致具役
男身分後發生人生規劃與兵役義務相衝突情形,甚或因不
清楚法律界限衍生「出境就學未辦手續、未依限返國」或
「收到兵役通知未予回應」等違法情事,觸犯妨害兵役刑
責,影響個人生涯。
三、加強宣導融入既有管道,包含:班會時間、校園
佈告欄、親職講座、班級群組/校務平台等,以獲取最完整之
兵役資訊,遇有不明瞭之處,可洽各區公所兵役單位詢問,共同
維護學子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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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6-18
{{ $t('FEZ014') }}2026-07-18|
{{ $t('FEZ004')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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