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 $t('FEZ002') }}教官室|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416C號函 辦理。 二、電子檔可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 區https://enc.moe.edu.tw/Poster)下載,並納入各式 宣導推廣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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