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dep401
{{ $t('FEZ002') }}衛生組|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5月9日環署空字第1070036276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管制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管制與補助並行之方式,於107年1月30日預告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採不分規模及不分燃料別訂定各行業所設鍋爐之空氣污染排放標準。在補助部份,該署已於107年5月4日修正發布「改造或汰換燃油鍋爐補助辦法」,針對非工業鍋爐提供改造或汰換補助資源。讓外界知悉鍋爐相關管制作法,爰辦理本案說明會,針對未來鍋爐管制方向及鍋爐改善補助資源說明。
三、高雄場次輔導說明會舉辦時間:107年6月8日(五)下午1時30分,地點:高雄商務會議中心(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5號)。
四、說明會活動議程等資料如附件。有關報名相關事宜,請洽該署空保處黃先生,電話:02-23712121分機6501;與環資國際有限公司莊先生、盧先生或戴先生,電話:02-66309988分機129、130或111。
{{ $t('FEZ012') }}
{{ $t('FEZ003') }}2018-05-19
{{ $t('FEZ014') }}2018-05-30|
{{ $t('FEZ005')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