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06年9月28日奉核之本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國民教育輔導團「師生翻轉共學-表演創作實務工作坊」實施計畫』。
二、為強化十二年國教課程與教學革新動能,增進教師發展素養導向課程能力,落實以學習者為中心課程理念,配合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發展,強化教師在職進修實務致用課程內涵、增進學生藝術涵養,特辦理旨揭研習活動,實施計畫詳如附件。
三、研習時間與地點:
(一)第一場次:106年10月05日(四)13:00~16:10於紅毛港國小韻律教室。
(二)第二場次:106年10月12日(四)13:00~16:10於紅毛港國小韻律教室。
(三)第三場次:106年10月19日(四)13:00~16:10於紅毛港國小韻律教室。
(四)第四場次:106年10月26日(四)13:00~16:10於紅毛港國小韻律教室。
(五)第五場次:106年11月22日(三)13:00~16:10於臺南市柳營區新山國小舞蹈教室。
(六)第六場次:106年11月29日(三)13:00~16:10於臺南市柳營區新山國小舞蹈教室。
(七)第七場次:106年12月06日(三)13:00~16:10於臺南市柳營區新山國小舞蹈教室。
(八)第八場次:106年12月13日(三)13:00~16:10於臺南市柳營區新山國小舞蹈教室。
四、參加對象:本市及台南市高中、國中、小學教師,每場次30人為限。
五、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進行線上報名。(課程代碼:2279272)
(二)本課程所有場次皆有名額限制,先依活動學校校內人員為優先報名順序,如未達報名人數則依線上報名時間次序錄取,額滿將提前截止。
(三)教師核發研習時數每場次為3小時,依每場次時段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六、請准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七、本案聯絡人:國民教育輔導團-高中藝術領域兼任輔導員鍾佳玲(電話:07-3590116分機147)。